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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超律师

2023-09-05 14:34:57
李超律师
详细介绍:

专职律师具有SAC证券从业资格和AMAC基金从业资格

个人简介

李超,2016年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专业,获法学学士学位,现为江苏博晓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。李超律师主要从事民商事诉讼与非诉法律服务,擅长货款纠纷,买卖合同纠纷,建设工程纠纷、合同纠纷、债权债务纠纷、交通事故纠纷、婚姻家事纠纷等诉讼案件的处理,并擅长商务谈判、尽职调查、企业法律顾问、知识产权商标领域等非诉案件处理,曾代理过“自然堂”“立邦””北极绒“等驰名商标事务,深获客户好评。

主要业绩--案例:

案例1: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

案情介绍

2023年1月,B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国道逆向行驶与驾驶机动车的A发生碰撞,A当日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,交警大队引用机动车条例,认定此次事故中B与A负同等责任。此后B家属找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,保险公司认为B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,只愿意承担50%责任,并且只赔偿B家属精神损害赔偿金2.5万元。B家属因不满赔偿金额委托李超律师代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李律师从电动三轮车的重量、速度、登记多方面论证,最后经一审、二审都认定为B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属于非机动车,当事人因此多获赔8万多元。

案例2、货款只有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,且被告没有到庭情况下能否得到法院支持?

   B拖欠A的货款一直未付,但双方之间只有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,通常情况下法院审理因无法确认双方身份的真实性,且被告也未到庭,货款难以获得支持。A委托李超律师代为提起诉讼,之后,李律师与法院多方进行沟通,A的货款得到法院的全部支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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